行政起诉状原告: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,住所地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恒丰大厦1-910室。法定代表人:王江东,执行董事,手机:13906790319被告:被告中华人民共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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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令确认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归类认定是最终意见违法
行政起诉状原告: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,住所地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恒丰大厦1-910室。法定代表人:王江东,执行董事,手机:13906790319被告:中华人民共和国…